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一輪巡視第二巡視組于2022年6月21日至8月22日對瑪沁縣委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巡視工作。10月13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瑪沁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壓實責任,堅決扛牢巡視整改重大政治責任
省委第一輪巡視第二巡視組巡視瑪沁縣,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的實際行動,是對縣委全面從嚴治黨的一次“檢查評估”,是對縣委工作的一次“把脈會診”,是對全縣黨員干部的一次“政治體檢”,更是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的一次重大機遇。巡視反饋的意見實事求是,客觀全面,一針見血,切中要害,瑪沁縣委誠懇接受、全部認領、照單全收。集中整改期間,縣委始終提高站位,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堅持以點帶面、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扎實推進整改任務落實落細。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強整改政治自覺。縣委自覺把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從政治上看待整改、從政治上謀劃部署、從政治上推動落實,巡視反饋會議結束后,迅即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原原本本傳達巡視反饋意見,專題研究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成立以縣委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整改領導小組,動員全縣上下正確、清醒認識巡視問題整改工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以嚴的紀律、實的作風,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不折不扣抓好問題整改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工作責任。為保證巡視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虛、措施不空,縣委對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反饋的問題逐一研究、逐條梳理,在集思廣益、反復討論的基礎上,將常規巡視反饋的4個方面16類問題細化分解為42條具體問題,制定178項整改措施,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項巡視反饋的9類問題細化分解為31條具體問題,制定79項整改措施,逐一形成整改落實方案,建立問題、責任、任務“三張清單”,明確整改工作牽頭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確保整改真落實、問題真解決。縣委堅持把各類巡視、審計等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一體研究、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嚴格實行旬報告和月調度制度,先后5次分別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和8次調度會,及時聽取巡視整改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一階段整改任務。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統籌協調,加強問題協調調度,對整改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會診”“開方”,跟進督辦,層層傳導整改壓力,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形成環環相扣、層層盡責、見人見事的問題整改“責任鏈”。
(三)強化督查檢查,確保整改落地落實。問題整改過程中,各涉改單位上下、左右、內外聯動,認真對照“三張清單”,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全面整改。針對短期內能整改的,明確整改期限,做到立行立改;短期無法整改的,制定階段性整改措施進行整改,直至整改完結,確保所有反饋問題整改清倉見底、不留尾巴。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和縣審計、鄉村振興、財政等部門全過程嚴格把關整改質量,及時糾治整改偏差,對整改任務逐個督促、整改結果逐一評估,并對存在難點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堅決做到整改一個、篩查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堅決避免出現虛假整改、敷衍整改、狡辯整改、表面整改。
(四)建立長效機制,不斷鞏固整改成果。全縣上下堅持把推進各類問題整改工作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堅持把“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舉一反三、由表及里,從根源上找原因、尋對策,認真查擺思想認識、業務能力、工作機制、紀律作風等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40項,堅決鏟除問題產生的土壤,破除“屢查屢犯”頑疾,深化巡視、審計等反饋問題整改成果運用。
二、聚焦問題,狠抓落實,推動巡視整改取得扎實過硬成效
截至目前,省委第二巡視組常規巡視反饋的4個方面16類42條問題已完成整改40條,正在整改2條,整改完成率95.2%;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項巡視反饋的9類31條問題已整改29條,整改率達93.5%,剩余問題整改工作正在扎實有序推進。
(一)常規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1.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不夠有力”方面整改情況。
(1)針對“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聯系實際、注重實效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持續發揮好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火車頭”“示范班”作用,健全完善學習制度、科學制定學習計劃,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2022年召開縣委理論中心組集中學習會12次,其中理論研討4次。二是對各黨委(黨組)實行列席旁聽制度,督促縣人大、政府、政協及法院、檢察院等27個黨組修訂完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和年度學習計劃,采取互動式、專題式、調研式、輔導式等方式跟進學習黨的新理論、新政策,累計學習400余次,開展專題研討120余次,黨員領導干部認真撰寫調研報告28篇、撰寫心得體會100余篇,促進了黨員領導干部對黨的理論、政策文件的認識和理解。三是依托縣委黨校主陣地作用,舉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精神等培訓班3批次,促使黨員領導干部真正做到學懂政策、吃透政策、掌握政策,理清思路、把準方向、推進工作。四是堅持把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全縣上下牢記“國之大者”,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把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最重要的發展,把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作為最重大的民生,不斷糾正保護與發展的認識偏差,合理統籌生態、生產、生活三者關系,嚴格落實河湖、林草長制,建設牦牛、藏羊規模化養殖基地,通過集中規模化養殖、集約化經營、科學合理利用草場,推動草畜平衡均衡發展。
(2)針對“推動黨的政治建設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委深刻汲取縣政府原副縣長、公安局原局長柔智嚴重違紀違法案例教訓,將柔智案件列入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議進行通報,深刻剖析問題,深挖癥結根源,扎實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面肅清柔智案件影響。二是持續加強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監督,開展“一把手”和班子政治監督談話1次,對縣委常委會班子及全縣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五個從嚴從緊”和“六個決不能”工作要求,讓講政治、嚴紀律、守規矩成為黨員領導干部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不斷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三是通過縣、鄉黨校集中輪訓和各黨支部日常學習,持續加強黨員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使廣大黨員樹立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正確理解黨的宗教政策,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遵守黨紀黨規。根據省委組織部相關文件要求,進一步明確民族習俗與宗教信仰、宗教行為的具體區別,通過談心談話、受理信訪舉報、實地排查等方式,開展黨員“雙重信仰”排查整頓,全縣牧民黨員簽訂不參與宗教、不信仰宗教的承諾書。對已經排查出有宗教信仰的黨員進行持續教育,確保思想不跑偏。四是嚴把黨員發展關口,加大入黨積極分子政治審查力度,把嚴格、規范、科學的要求落實到發展黨員的每個環節,規范發展黨員紀實,堅決保證黨員隊伍的純潔性。五是開展‘學精神、悟思想,講規矩、嚴紀律,轉作風、樹形象’為主題的‘清廉瑪沁’黨風廉政建設活動,持續加強黨風政風和“關鍵少數”監督、開展廉政教育培訓、深化警示教育活動,不斷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3)針對“履行核心職能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瑪沁縣黨組工作的意見》,全縣27個黨組健全完善議事規則、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了黨組的主要職責、議事范圍、議事規則和流程要求。縣委加強和改進對人大、政府、政協、法檢工作的領導,落實人大、政府、政協黨組會議列席制度,縣委副書記列席人大、政府、政協黨組會議8次,督促各黨組認真履職盡責,緊緊圍繞縣委中心工作,謀劃研究、推動落實工作。扎實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召開縣委人大工作座談會、政協工作座談會、宗教界人士座談會,提高基層代表和委員建言資政、凝聚共識水平,2022年共辦理政協委員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議103條。二是始終堅持把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通過縣委常委會會議、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縣政府黨組會、常務會等會議系統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三個最大”省情定位,編制完成瑪沁縣國土空間規劃城鎮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及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劃定成果等三項報告,穩步推進拉加鎮鎮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劃清生態保護紅線,建立發改、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項目審批制度,堅決杜絕在生態保護紅線中違法違規實施建設項目。認真學習《黑土型退化草地等級劃分及綜合治理技術規程》等生態修復政策文件和標準規定,對全縣黑土灘(坡)現狀進行全面調研分析,進一步完善生態修復類項目庫,因地制宜,科學決策,精準施策,加大重點生態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力度,2022年有效治理黑土坡(灘)24萬畝、封山育林4萬畝、退耕林修復0.55萬畝、森林質量精準提升2萬畝。2023年有序組織實施投資3.2億元的阿尼瑪卿山脈水源涵養與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三是縣委始終堅持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重要政治任務,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省州關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會議精神,印發《關于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全力推進新時代瑪沁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的任務分工方案》等文件,健全完善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縣、鄉、村三級職責清單,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十一進”活動和各類主題活動30余場次,深入挖掘東傾溝鄉薛恒嘉民族團結歷史文化資源,建成東傾溝鄉當前村村史館,深入實施“民族團結進步+”深度融合發展行動,打造大武鎮黃河路南社區“社區石榴籽”家園民族團結教育基地,各級黨組織、各單位實地開展民族團結實踐教育20余場次。四是縣委始終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作為第一民生工程和“三農”工作的主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四個不摘”工作要求,建立“196”工作機制,實行重點工作清單化管理和“紅黃牌”評比獎懲,對4個鄉鎮和單位分別“亮牌”,持續壓緊壓實各單位各級領導干部工作責任。配齊配全縣鄉村振興局領導班子,指定各鄉鎮黨委副書記兼任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及時補充2名工作人員,進一步加強鄉村振興局工作力量。舉辦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培訓班1期,進一步提升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服務“三農”的能力和水平。印發《瑪沁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嚴格落實“2411”防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機制,持續強化民政、殘聯、醫保、教育、應急管理等行業部門的信息共享、協調聯動,開展入戶排查4輪次,做到全覆蓋,清洗數據11期1894條。截至目前,全縣監測對象43戶200人,其中2022年新增監測對象10戶48人,及時對監測對象精準落實產業扶持、務工就業、教育資助、危房改造、健康保障等幫扶措施。五是主動融入產業“四地”建設,召開全縣生態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大會,出臺《瑪沁縣鄉村振興特色產業發展規劃》《瑪沁縣牦牛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瑪沁縣藏羊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瑪沁縣飼草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等產業發展規劃和方案,進一步明確以建設萬頭牦牛、萬只藏羊、萬畝飼草、千畝藥草、千噸飼草等標準化農畜產品生產基地,通過組織化、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科學化生產經營推動農畜產品高質量發展的產業發展思路,建成規模牲畜養殖基地9處,建成有機蔬菜大棚34座,正在建設的有機蔬菜大棚26座,建成生態畜牧業合作社飼草生產基地6處,面積達2.42萬畝。依托“科技特派員”“京青專家”等技術人才,廣泛開展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防疫技術、經營管理等培訓,大力推廣牦牛高效養殖集成技術、牦牛一年一胎技術、藏羊兩年三胎和一胎多羔等先進技術,加快促進牦牛畜種改良產業發展,逐步提高牛羊存欄、出欄率,帶動農牧民增產增收。2022年,全縣農牧業總產值3.6億元,同比增長4.72%。積極融入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建設,圍繞阿尼瑪卿雪山旅游線路探索打造精品路線,逐步完善旅游基礎設施,成功舉辦“黃河安瀾”2022第十六屆中國·青海國際搶渡黃河極限挑戰賽事活動,積極打造瑪沁生態旅游品牌,全年旅游收入實現1.67億元。六是開展扶貧資產清查,并確權移交至縣鄉村級相應單位運營管理,按照“誰受益、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完善產業項目管理運營制度,建立資產使用績效和損失追責等相關機制。組織全縣各村合作社財務人員開展財務知識培訓1期,幫助指導完善和嚴格執行各村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七是成立秘境瑪沁聯合總社,實現了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的優化整合,全縣共有13家農牧業企業和合作社加入縣級聯合總社,摸索建立“聯合總社+龍頭企業+產業勞務公司+合作社+牧戶”抱團的養殖發展模式,轉變管理理念,想方設法盤活資金,持續提高生產經營的組織化水平,推動合作社經營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促進農牧民增產增收。發揮村級黨組織在發展村集體經濟中的核心領導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逐步推進村支部書記擔任村級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社主要負責人的機制,提升扶貧產業資金管理能力和水平,目前已有15個村支部書記擔任村級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社主要負責人。2022年,13家生態畜牧業專業合作社實現分紅206.45萬元,入股農牧戶戶均增收1060元,12家生態畜牧業專業合作社正在就每戶收益金額進行測算,于5月底前完成分紅。
(4)針對“落實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不夠深入”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印發《瑪沁縣行政許可通用清單》,將179項行政審批事項,精簡至161項,精簡審批事項所需材料39項,壓縮辦理時限31項。加快推進“一網通辦”改革,及時糾正錯誤信息40項,403項公共服務和審批事項實現網上辦理,網辦率達88%。二是組建以縣人民醫院為總院,縣疾控中心、縣婦計中心、8個鄉鎮衛生院和35個村衛生室為成員單位的縣域內緊密型醫共體,打造省縣共建重點專科5個,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專科4個。持續做好脫貧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農牧區常見傳染病防治工作。實行縣人民醫院醫師在各鄉鎮輪流坐診制度,2022年累計坐診200余天。實施優云鄉、下大武鄉標準化衛生院建設和醫療設備購置項目,加強基層醫護人員培訓,組織基層醫護人員能力提升培訓200余人次,逐步提升基層衛生院診療水平。三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召開貫徹落實全州第八次教育大會精神暨瑪沁縣教育工作會議,印發《瑪沁教育改革和發展行動計劃》及10個配套文件,扎實推動教育綜合改革。通過“三支一扶”考錄考試和人才引進項目及時充實基層教師隊伍。實施10個學校的“教育強國”建設項目,進一步完善鄉鎮學校教學設施。整合3個縣城小學資源,建立學校“片區聯盟”,實現教育資源共享共建,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四是制定印發《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管理辦法》和《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實施意見》,對全縣基層文化設施和志愿服務隊進行摸排,統籌各類現有資源,進一步完善各鄉(鎮)、村(社區)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文化設施。統籌婦聯、黨校、團委、民政等相關部門的力量,持續鞏固壯大志愿服務隊伍,推動文明實踐活動常態化、精品化、持續化,2022年各類志愿服務隊伍開展志愿服務活動6000余次。五是成立瑪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掛瑪沁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牌子,下設4個中隊,圓滿完成城鄉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工作任務,探索推行“1+1+5+N”執法模式,涵蓋農牧、自然資源、文化、城管、交通、勞動監察等6個部門,1551項行政執法權,印發《瑪沁縣綜合行政執法十項制度》,強化聯動執法、規范執法行為,聘請專業律師全程司法服務,保證綜合行政執法的嚴肅性和規范性,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培訓2輪次,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水平,對各類市容秩序專項整治、打黑查違、違建查處、安全生產、動物防疫、黃河禁捕等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綜合執法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3000余人次。
(5)針對“防范風險隱患有短板”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全面加強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及時印發年度《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細化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各黨委(黨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規定內容,及時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匯報。嚴格執行“分級審核、先審后發”和“三審三校”制度,全力做好全縣各類新媒體賬號監管工作。及時糾正差錯報道,定期通報各單位差錯報道情況,對屢次出現差錯報道的3家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做出停更處罰。二是對全縣違法用地建設和未辦理不動產手續項目進行全面排查,共計收繳違法土地罰款共509萬余元,向涉及違法用地建設單位下發督辦通知19份、函7份,并向相關單位提供農用地轉用流程、不動產辦理等相關政策咨詢,截至目前,4個項目已辦理草原征占用手續,28家單位已辦理不動產手續。三是編制完成《瑪沁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將符合規劃的“十四五”建設項目納入總體規劃中,并于2023年3月26日召開全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意見征求會,目前《規劃》已報上級,待《規劃》審批后嚴格按照規劃內容申報、審批、實施項目,堅決杜絕未批先建項目發生。四是全面盤點全縣農牧產業項目資產,已完成2011至2021年農牧業專項資金的摸底調查,涉及120余項項目。目前,正在逐項有序向各鄉鎮人民政府移交,由鄉鎮確權后移交至權屬單位,并做好后續資產的管理工作,進一步發揮資產效益,避免閑置浪費。五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理念,制定印發《瑪沁縣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責任清單》《瑪沁縣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瑪沁縣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對安全生產及防災減災領域實行縣級干部分片包干,全方位壓實各方安全責任。在縣委常委會會議、縣委專題會及時聽取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安排部署重點工作。制定縣級應急預案9項,各鄉鎮根據實際制定鄉級應急預案70余項,組織機關鄉鎮干部、公安、武警、民兵開展突發事件實戰演練120次,安全生產培訓500余人次,強化各類應急物資儲備,切實提升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防災減災、體制機制和“兩單四表”臺賬,對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消防等25個重點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督查工作,持續鞏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成效。依托傳統媒體、新媒體、宣傳欄、電子屏等形式持續加大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對易發生地質災害、山洪、河流洪水的地段設置警示牌,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強化安全意識、做好安全保障。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加強易發生災害地區的巡邏巡查,全面加強雨情、水情、雪情等災情監測,提高災害預報的精準度和時效性。實施大武鎮環城東路、環城西路內澇改造建設項目和拉加鎮南片區雨污水及給水管網改造建設項目,逐步提升城市防汛、防澇能力。
2.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夠有力,‘兩個責任’壓得不實”方面整改情況。
(1)針對“主體責任扛牢扛實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縣委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牢記“兩個永遠在路上”,從嚴抓學習、從嚴抓政治、從嚴抓隊伍、從嚴抓作風、從嚴抓紀律、從嚴抓制度,一刻不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一是召開縣委專題會議1次,作風建設推進會5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常委會會議2次,聽取全縣各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匯報以及縣委各常委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工作匯報,研究相關議題92項;召開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會議2次,及時分析和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二是印發《瑪沁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與下級黨政“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開展日常談心談話工作方案》,縣委主要領導與常委會班子成員、縣級干部、鄉鎮黨委書記和縣直單位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經常性開展談心談話,年內開展集中談心談話8次700余人次,個別談話14次70人次,持續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召開縣委常委會(擴大)會議,聽取各鄉鎮黨委書記和縣委派出黨工委書記2022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述職,縣委書記對述職的黨組織書記進行逐一點評,并進行民主測評。三是健全黨風廉政建設“一把手”和“一崗雙責”兩個任務清單,明確縣委常委會班子及各常委責任分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督促落實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全力抓好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效避免責任虛化空轉。四是針對廉政風險點、公共管理風險點、工程項目建設領域、廉潔從政風險點等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健全完善風險防控措施,持續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對縣委組織部、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農牧局等多個重點崗位的領導干部、項目干事、財會人員進行調整交流,全力防范崗位廉政風險。五是組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5次,觀看《零容忍》《“一霸手”沉淪記》等警示教育片,及時對柔智、格日措、郭超等典型案例公開通報曝光,定期組織黨員干部重溫入黨申請書、參觀縣紀委辦案區等,持續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放大震懾效應,筑牢黨員干部思想防線,增強干部“免疫力”。六是制定印發《中共瑪沁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縣委巡察辦與縣委宣傳部網信辦、縣信訪局、縣紀委監委信訪室、審計工作、縣紀委監委有關科室、縣財政局、政法機關協調機制的工作制度10項,進一步健全縣委巡察工作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實行巡察工作10天調度和中期匯報制度,召開十五屆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4次,及時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聽取縣委第一輪、第二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安排部署第三輪縣內巡察工作,深入推進“直接巡村”巡察工作。將優秀后備干部納入縣委巡察工作人才庫中,壯大巡察工作隊伍,組織開展巡察人才能力提升培訓1期,提升巡察隊伍工作水平。完成十五屆縣委兩輪巡察,覆蓋10個縣直機關單位和1個鄉鎮,“直接巡村”巡察9個村級黨支部,抓實抓細問題整改。
(2)針對“監督責任落實落細有差距”的問題整改。
整改情況:縣委深入推進同級紀委監督同級黨委及其班子成員工作,持續改進監督形式,進一步細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具體措施,以強監督促進嚴管理、嚴約束。一是進一步細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具體措施,制定《“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談話記錄本》,縣委主要領導開展“一把手”和領導班子談話政治監督談話3輪次,縣紀委書記、組織部長與下級黨政“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日常談心談話15批次,340余人次。印發《縣紀委監委實行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紅黃藍”預警工作方案》,探索建立“紅黃藍”三色預警機制,開展各類監督檢查98次,全面加強對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執行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規履職用權等情況的監督,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和風險防控體系。促進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種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推動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推動整改、促進治理的監督閉環。二是縣委不斷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責任的領導和支持,根據《瑪沁縣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實施方案》,配齊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調配9名同志到縣紀委監委工作。督促各鄉鎮黨委及時調整鄉鎮紀委書記工作分工,目前未發現鄉鎮紀委書記存在承擔職責外工作過多現象。及時幫助解決紀委執紀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擴容縣紀委監委辦公場所,增加各類工作經費。三是認真抓好案件辦理工作,對近幾年辦理案件通過“一案一評查、一案一整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開展“模擬辦案”活動,對模擬案例中存在的辦案瑕疵和不規范行為進行挑錯和解析,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干部案件辦理能力,全縣案件辦結率較往年大幅度提升。
(3)針對“黨員干部常管常嚴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縣委持續加強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一是制定印發《關于開展以“學精神、悟思想,講規矩、嚴紀律,轉作風、樹形象”為主題的“清廉瑪沁”黨風廉政建設活動的實施方案》,持續加強干部紀律作風建設,深入推進“清廉瑪沁”黨風廉政建設活動。堅持逢會必談黨風廉政,教育引導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嚴守紀律規矩,筑牢拒腐防變的“堤壩”。在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等節假日開展節前廉政談心談話、發送廉政短信,進一步筑牢“三不腐”思想防線。二是持續嚴肅財經紀律,定期召開縣財經委員會會議民主審議重大項目和重大資金支出情況,完善項目資金支出流程,修訂政府采購管理規定,進一步強化重大項目和大額資金支出監管力度。組織召開全縣項目工作會議,開展集中談話1次,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和各級領導干部、項目干事、財務人員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嚴明嚴肅財經紀律相關要求。縣紀檢監察、審計和財政部門聯合開展財經紀律專項檢查,及時糾正違反財經紀律問題5條。加大國有資產的核查力度,舉辦國有資產管理培訓班1期,提升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能力,嚴格按照資產處置流程依法依規依程序處置國有資產,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三是制定印發《進一步加強城鄉低保動態管理定期報告工作的通知》《關于各類待遇領取人員死亡上報制度》《瑪沁縣城鄉低保動態管理監測預警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等相關制度,及時動態更新享受低保政策人員信息,加強低保資金管理。強化監督檢查,每季度對縣民政、醫保、人社、殘聯、教育等部門民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堅決杜絕違規發放和侵占民生資金的情況發生。
(4)針對“作風建設從嚴從實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州委關于作風建設的各項部署,扎實開展“轉作風、樹新風,建設新瑪沁,迎接‘二十大’作風建設”專項行動,全縣黨員干部嚴格按照要求,對照縣委作風建設專項行動方案的8個方面,共整改落實890余條。印發《關于開展以“學精神、悟思想,講規矩、嚴紀律,轉作風、樹形象”為主題的“清廉瑪沁”黨風廉政建設活動的實施方案》和《關于開展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專項活動實施方案》,開展“指尖和表格上的形式主義”整治,對發現的文件套用、材料抄襲、數據不實、作風漂浮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進行紅黃藍牌預警;對材料內容雷同、抄襲、拼湊等形式主義現象進行及時約談。優化全縣各項工作考核指標,降低留痕事項在考核中的權重,增加工作實效和群眾評價的權重,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堅決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隱形“四風”問題。二是堅持對文件、會議從嚴審核把關,對內容相近的會議合并召開,對參會范圍相近的會議集中召開。建設完成2套視頻會議系統,將一些全縣范圍的會議以視頻形式聯調到鄉級,堅持少開會,開短會,開高質量會議。加強行文規范,控制文件數量。2022年,縣委縣政府發文同比減少13%。進一步規范督導檢查工作,對督導內容、范圍相近的捆綁督導,對重復督查的一律取消,多采用“四不兩直”的方式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直面群眾進行督導檢查,確保督查到位,有效減輕基層負擔。三是聚焦民生領域,扎實開展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部分群眾反映突出的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取得新的進展。
2.關于“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差距,黨建工作責任制壓得不實”的問題整改情況。
(1)針對“領導班子表率作用不夠突出”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縣委常委會工作規則》,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瑪沁縣黨組工作的意見》,全縣27個黨組健全完善黨組議事規則、權責清單,從縣委常委會到縣鄉鎮、各單位各級領導班子均嚴格執行集體決策和末位表態等制度,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切實做到民主和集中的有機統一。二是明確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必須列席各黨委(黨組)會議,督促各黨委(黨組)規范執行“三重一大”“五個不直接分管”。縣人民政府堅持在每次黨組、常務會上,邀請縣委、縣人大、縣政協和縣紀委負責同志列席會議,并將財政、審計、司法部門作為常規列席單位,審議議題時,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三是對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發送雙重組織生活會提醒函,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黨支部學習、黨員大會、主題黨日活動等組織生活50余次,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2022年度組織生活會,由所在支部報告至上級黨(工)委。
(2)針對“統籌謀劃干部隊伍建設還有短板”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法》《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規定》等納入縣委常委會會議和各級黨委(黨組)會議學習內容,嚴格執行“兩個不得”“三個不上會”“凡提四必”“五個不準”的基本守則,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等相關制度,將干部業務素質、道德品行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結合起來,優化干部考察程序,向社會公開干部監督電話,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編制管理部門認真做好編制審核,堅決杜絕超職數超編制配備干部和“帶病提拔”“帶病晉升”問題發生。二是對全縣超職數和超編制配備干部進行全面排查,通過轉任、分流等方式解決超職數超編制配備的問題。三是認真學習中紀委關于《查辦黨員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工作機制》《關于進一步規范對涉嫌違法犯罪黨員作出紀律處分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工作辦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組織部與紀檢、公檢法等部門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和問題線索互通機制。四是選派縣委組織部檔案管理人員前往州委組織部跟班學習并參與檔案專審工作,進一步提升檔案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檔案報送、審核、登記、查閱等方面的制度,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均增設了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崗位1名,確保至少2名專崗人員從事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及時更新全縣干部人事檔案信息,進一步加強檔案日常管理。五是研究制定《瑪沁縣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和《瑪沁縣干部政治素質考察辦法(試行)》,進一步細化政治素質考察內容,建立全縣226名科級干部政治素質檔案,并將疫情防控、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干部列入重點考察范圍。2022年,依法依紀依規依程序,調整領導干部7批39人次,領導干部免職10批28人次。六是對全縣干部隊伍從年齡、學歷、專業、“女少非”等方面分別進行全面分析,先后開展公務員隊伍建設、優秀年輕干部、基層干部激勵擔當現狀等專題調研,科學合理運用調研成果,為縣委選人用人工作提供了決策依據。制定《瑪沁縣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五年行動計劃(2022-2026)》,建立健全源頭培養、跟蹤培養、全程培養的工作體系。研究制定《瑪沁縣年輕干部雙向掛職鍛煉行動計劃》,定期選派縣鄉兩級優秀年輕干部進行“雙向”交流,為年輕干部提供多崗位鍛煉平臺。用足用好現有編制,2022年招錄選調生34名,2023年計劃招錄6名選調生,及時補充干部隊伍“新鮮血液”。截至目前,全縣30歲以下年輕干部205人,其中25歲以下干部92人。在全縣范圍內篩選出年輕干部146名,并經縣委常委會會議重新認定97名年輕干部,作為優秀年輕干部培養對象。
- 針對“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情況:縣委堅持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把黨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種好“責任田”,全面加強各領域黨建工作。一是扛牢扛實黨建工作主體責任,對基層黨建工作提出“十強化、十抓”要求,制定印發年度《黨建工作要點》,修訂基層黨建責任制考核指標,細化123項具體工作任務,印發縣委《抓黨建促落實“四聯三卷”九項行動任務清單》,修訂完善黨建工作考評制度,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分解任務,確保工作任務到崗到人到責。2022年,召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2次,推進會1次,及時聽取12個黨委(黨組)關于黨建工作的匯報。嚴格落實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制度,縣委35次縣委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縣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黨的建設工作匯報。組織開展2022年度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10個黨委(工委)書記進行抓黨建工作述職并進行測評,縣委書記逐一點評,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堅持把嚴密組織體系作為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的重要抓手,開展黨建工作督導檢查3輪次,做到各級黨組織全覆蓋,及時糾正組織生活不規范、黨員教育不經常等問題,將年度考核、日常檢查綜合排名末尾黨組織認定為軟弱渙散黨組織,并由組織部門向軟弱渙散黨組織選派專人對其黨建工作進行指導。為8個社區配備14名兼職委員,有序推進城市黨建基礎性工作。推動全縣各中小學、幼兒園黨支部書記和校長均實現一肩挑,實行學校黨支部書記年度述職報告制度,全面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深度推進公立醫院黨建與業務工作的融合度,使各醫院的業務提升、人才引進、薪酬分配、職稱職級晉升、評先評優、設備配置等重大問題決策更加有力有效。開展“小個專”綜合黨委黨建工作排查整治,進一步規范小微企業黨支部、個體工商戶黨支部、專業市場黨支部黨組織設置,加強流動黨員管理。三是組織縣鄉村三級黨務工作者60余人,開展黨務知識培訓,切實加強全縣各級黨組織黨務工作能力。開展“黨課開講啦”活動,各領域黨支部書記為支部講授黨課120余次。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全縣各級黨組織組織生活的通知》,分類制作機關、村、社區《黨務工作實用手冊》,及時印發組織生活《提醒函》,根據中心工作下達工作任務,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推進各領域黨建標準化、規范化。
(4)針對“擔當作為有不足”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縣級領導接訪下訪制度,縣級領導干部主動約訪下訪6次,2022年共受理各類信訪案件20件,辦結率達80%,部分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取得新進展。二是研究制定《瑪沁縣關心關愛干部職工若干措施》《瑪沁縣年輕干部雙向掛職鍛煉行動計劃》《瑪沁縣干部交流輪崗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方案,嚴格執行落實年休假和干部體檢相關政策,在優云、當洛兩個鄉鎮實施“五小工程”,逐步完善鄉鎮辦公住房、休閑場所等設施,改善基層干部工作生活條件,拓寬年輕干部培養渠道,優先考慮艱苦邊遠地區選調生到縣直機關交流輪崗,在評優評先、職務提任中優先考慮敢作敢為、善作善為的優秀干部。確定1名縣級領導干部和1名科級領導干部作為選調生培養人,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常教育、常開導、常談心。
4.關于“落實巡視、審計等監督反饋問題整改不夠有力,整改效果和長效機制還有差距”方面整改情況。
(1)針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和省委辦公廳《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若干措施》,提高全縣黨員領導干部對巡視整改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扎扎實實推進各類反饋問題整改落地見效。二是嚴格實行旬調度和月報告制度,第一時間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巡視、審計等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廣泛征求意見,制定問題整改方案,及時召開反饋問題整改推進會3次、調度會8次、督促會2次,建立問題、責任、任務“三項清單”,堅持一體研究、一體部署、一體整改,做實做細反饋問題整改“后半篇文章”,壓茬推進整改工作。三是建立《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重點、難點問題督辦清單》,組建各問題整改專班對21項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掛牌”式督辦,將整改情況納入黨政班子綜合目標考核,倒逼責任落實,做到認定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確保整改任務“不懸空”“全見底”。
(2)針對“履行整改監督責任不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審計、鄉村振興、財政等部門和“兩辦”督查室全面加大日常督查檢查力度,對巡視、審計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全過程跟蹤,全過程把關,全過程糾治,并對難點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堅決做到整改一個、篩查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堅決避免出現虛假整改、敷衍整改、狡辯整改、問題整改。巡視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截至目前共下發《督辦通知》3份,《工作提醒函》4份。
(3)針對“建立長效機制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縣上下堅持把推進各類問題整改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緊盯組織建設、制度建設、財務管理、履行職能、國有資產管理、風險防范化解、紀律作風建設、民生資金使用等開展排查14輪次,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全面核查,切實提高問題整改成果運用實效,截至目前共查糾違規資金913.76萬元,盤活資金9791.85萬元,收繳違規支出的辦公經費1.39萬元,收繳違規發放津補貼0.21萬元,問責追責13人。二是建立完善《縣紀委監委實行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紅黃藍”預警工作方案》《“四聯三卷”重要工作機制》《瑪沁縣城鄉低保動態管理監測預警制度》《瑪沁縣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責任清單》《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管理辦法》《瑪沁縣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規定和規范性文件33份,健全完善工作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嚴格工作制度,補全短板漏洞,切實破解“屢審屢犯”頑疾。三是組織開展廉政教育、鄉村振興、黨務工作、資產管理、財務管理、衛生教育、綜合行政執法、輿情監測及處置、安全生產、巡察工作等能力提升培訓10輪次,進一步提升干部職工業務水平。
(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項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1.關于“主體責任落實有所弱化”方面整改情況。
(1)針對“瑪沁縣對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任務的把握、國家基本政策的理解和工作重視的程度有所減弱”的問題。
整改情況:縣委縣政府始終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第一民生工程,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州委、省州政府工作要求。一是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10次、政府常務會議5次,及時聽取鄉村振興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審議全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議題;召開鄉村振興領導小組會議5次,鄉村振興工作推進會3次,認真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青海時提出的重大要求和國家鄉村振興局、省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會議精神,研究部署鄉村振興工作,確保政策落實不走偏。舉辦鄉村振興項目工作培訓班1期、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培訓班1期,共計150余人次,進一步提升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服務“三農”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成立黨政主要領導為“雙組長”的瑪沁縣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設立9個工作專班,制定印發《瑪沁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檢查方案(試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赴六鄉兩鎮督導調研24次,28名縣級領導結合落實州委抓黨建促落實“四聯三卷”工作機制深入一線現場辦公、解決問題。三是及時組織召開黨建引領鄉村振興業務工作培訓會1次,全面學習銜接資金管理使用、項目庫建設等新規定、新要求、新辦法,幫助全縣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提升“三農”工作水平。四是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規定,配齊配全縣鄉村振興局領導班子,指定各鄉鎮黨委副書記兼任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調入2名工作人員,進一步充實鄉村振興局工作力量。
2.針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持續增收緩慢”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充分運用學習宣傳黨的二十大精神“理論+文藝”宣講團和新興媒體、村級“紅旗廣播站”等重點宣傳惠民政策,開展巡回宣講8場(次),受眾人數達2萬余人,不斷激發脫貧群眾就業創業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二是持續拓寬就業渠道,優先吸納脫貧人口和邊緣易致貧勞動力,落實公益性崗位3763個,180名富余勞動力通過以工代賑實現人均增收1.7萬元。借助上海、江蘇等對口幫扶資源,充分發揮8個勞務公司作用,征集省內外就業崗位18750余個,實現新增就業360人、失業人員再就業203人、困難家庭實現就業3433人,轉移勞動力就業9576人次、開展技能培訓1882人次。目前,有勞動力的易地搬遷戶家庭實現至少有1人就業的目標。三是發放“530”貸款17戶52.5萬元,富民貸145戶2009萬元,做到“應貸盡貸”,提升脫貧群眾自身發展內生動力。2022年,全縣脫貧人口人均收入13729元,比上年增加1101元,增速為8.7%。四是編制印發《2021年瑪沁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簡析》《2022第一季度瑪沁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簡析》《2022上半年瑪沁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簡析》等文件,及時分析研判影響農牧民收入變化因素,為有效防止脫貧群眾收入增速較慢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撐。
3.針對“項目及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成立項目審查組深入六鄉兩鎮35個行政村指導開展2023年度銜接資金項目申報工作,嚴格按照“三級審定”“三級公示”入庫要求,做足做好項目儲備入庫前期工作。目前,共儲備并批復2023年項目48項,總投資3.08億。二是制定《瑪沁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細則(試行)》《瑪沁縣蘇青東西部協作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瑪沁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管理指南》,建立健全包含資金投向、管理監督、項目申報、項目儲備等方面的全過程項目管理機制,確保資金投入、項目論證有保障。三是組織縣紀委監委和縣住建、財政部門開展鄉村振興領域中期考核,并對2016—2022年共63個專項資金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審查,推進項目建設進程;縣財政局定期下發項目進度提醒函,明確項目建設進度及年度資金支出序時要求,倒逼項目建設單位加緊推動項目建設進度,截至目前,2022年銜接資金項目支出率達到92%,2023年銜接資金支出率達30.02%。
4.針對“東西部協作資金支出緩慢”的問題。
整改情況:舉辦鄉村振興項目工作培訓班,幫助各項目實施單位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及項目管理能力水平。嚴格按照“196”工作機制強化日常調度,對存在問題較多、工作進度緩慢的鄉鎮和單位,采取提醒、致函、掛牌督辦、約談問責等方式,督促加快資金支出和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工作有序高效推進。截至目前,2022年下達東西部協作資金項目已全部開工建設,資金支出率達85%。
5.針對“產業幫扶作用發揮不明顯”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出臺《瑪沁縣鄉村振興特色產業發展規劃》《瑪沁縣牦牛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瑪沁縣藏羊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瑪沁縣飼草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等產業發展計劃和方案,進一步明確以建設萬頭牦牛、萬只藏羊、萬畝飼草、千畝藥草、千噸飼草等標準化農畜產品生產基地,通過組織化、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科學化生產經營推動農畜產品高質量發展的產業發展思路,建成大規模牲畜養殖基地9處,建成有機蔬菜大棚37座,正在建設的有機蔬菜大棚23座,建成生態畜牧業合作社飼草生產基地6處,面積達2.42萬畝。依托“科技特派員”“京青專家”等技術人才,廣泛開展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程、防疫技術、經營管理等培訓,大力推廣牦牛高效養殖集成技術、牦牛一年一胎技術、藏羊兩年三胎和一胎多羔等先進技術,加快促進牦牛畜種改良產業發展,逐步提高牛羊存欄、出欄率,帶動農牧民增產增收。2022年,全縣農牧業總產值3.6億元,同比增長4.72%。積極融入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建設,圍繞阿尼瑪卿雪山旅游線路探索打造精品路線,逐步完善旅游基礎設施,成功舉辦“黃河安瀾”2022第十六屆中國·青海國際搶渡黃河極限挑戰賽事活動,積極打造瑪沁生態旅游品牌,全年旅游收入實現1.67億元。二是成立秘境瑪沁聯合總社,實現了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的優化整合,全縣共有13家農牧業企業和合作社加入縣級聯合總社,摸索建立“聯合總社+龍頭企業+產業勞務公司+合作社+牧戶”抱團的養殖發展模式,轉變管理理念,想方設法盤活資金,持續提高生產經營的組織化水平,推動合作社經營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促進農牧民增產增收。三是推進綠色有機輸出地優質農畜產品認證及品牌創建、永寶村白藏羊養殖、飼草基地建設,實施拉加鎮高原有機蔬菜種植基地等22個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產業提升項目,為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建設保駕護航。四是將格多村現代農牧業科技循環示范園作為牦牛養殖散養點,納入聯合總社總體規劃,引進“農”字型企業,以企業帶動、合作社生產、牧民參與的方式發展牲畜養殖優勢產業項目,帶動牧民增收,目前已與第三方企業達成初步意向。
6.針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機制不完善”的問題。
整改情況:印發《瑪沁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嚴格落實“2411”防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機制,持續強化民政、殘聯、醫保、教育、衛健、應急管理等行業部門的信息共享、協調聯動,開展入戶排查4輪次,做到全覆蓋,清洗數據11期1894條。截至目前,全縣監測對象43戶200人,其中2022年新增監測對象10戶48人,及時對監測對象精準落實產業扶持、務工就業、教育資助、危房改造、健康保障等幫扶措施。
7.針對“脫貧戶醫療負擔仍然較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明確行業部門“一把手”、各鄉(鎮)政府主管副鄉長、村黨支部書記為因病返貧致貧排查工作主要負責人,縣醫保局與縣鄉村振興、民政、殘聯、退役軍人事務局等行業部門每月進行一次數據對接,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銜接會議,形成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大數據庫”,實現醫保、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數據共享、銜接順暢、運轉有序的轉介機制,實時掌握轄區居民返貧風險動態。2022年按相關程序認定2戶因病困難戶。二是進一步減少脫貧戶醫療負擔,對低保對象和易返貧人口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費用、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各類補充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后,再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傾斜保障,確保實際報銷比例達到90%。對脫貧人口中有大額醫療費用支出并由相關部門認定為支出型貧困家庭的,對其認定前180天內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給予追溯報銷。三是制定印發《瑪沁縣推動移風易俗提升文明鄉風實施方案》,成立移風易俗工作小組,堅持宣傳教育引導與依法規范治理相結合,持續推進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和孝敬教育、誠信教育、勤勞節儉教育,不斷深化文明實踐活動,反對和抵制封建迷信、陳規陋習、奢侈浪費及腐朽落后文化侵蝕,深入推進移風易俗,進一步提升了全縣農牧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水平。
8.針對“駐村干部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快推進易地搬遷村黨組織建設,依托大武鎮雪山路南社區主體優勢,按照就近原則將易地搬遷黨員納入到社區黨組織管理,進一步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基層組織建設。二是2022年召開抓黨建促落實“四聯三卷”工作機制領導小組會議2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2次,召開基層黨建推進會1次,全面分析和部署全縣黨建重點任務,開展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提升活動,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各級黨組織組織生活的提醒函》和《關于進一步強化全縣各級黨組織組織生活會的通知》,制作《瑪沁縣機關黨務工作實用手冊》,推動全縣基層黨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過硬。三是嚴格落實《青海省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強化駐村干部日常管理,用好青海省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信息管理系統,按季度和駐村干部開展談心談話,嚴格落實駐村干部隊伍待遇保障,激勵駐村干部隊伍認真履職盡責。開展業務知識培訓2輪次51人,有效提升駐村干部隊伍服務“三農”工作能力和水平。
9.針對“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保障存在短板”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全力抓好鄉村振興試點村建設,完成1個試點村“多規合一”村莊規劃,落實資金4.56億元實施縣界公路、農村公路新續建項目19項,建設和修繕鄉村道路325.2公里、涵洞732道,高質量完成年度自然村組道路建設任務,城鄉交通網絡逐漸織密。與各鄉鎮簽訂農村公路養護目標責任書,撥付鄉村兩級養護資金389萬元,實施鄉村道路養護項目。二是制定印發《生活垃圾填埋廠填場程序》和《生活垃圾填埋場安全管理制度》,每季度開展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站常態化檢查,壓實問題整改責任。相繼在大武鎮、拉加鎮、下大武鄉、優云鄉實施污水處理廠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逐步完善。已申報儲備大武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一體化設施建設項目、鄉鎮生活垃圾填埋場維修改造建設項目、拉加鎮生活垃圾兜底保障填埋場建設項目和雪山鄉陰柯河村基礎設施提升建設項目,待項目下達后組織實施。三是在13個村實施農牧民飲水工程,不斷提高農村自來水覆蓋率,保障農牧民飲水安全;申報新建6處加油站,已通過上級部門審核,2023年開始實施建設;建設電信基站7座、農村電網延伸項目17項,逐步補齊村級基礎設施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開展問題廁所摸排整改工作,穩步提高衛生廁所普及率和使用率。四是依托上海“組團式”幫扶,5名上海市醫療專家人才來我縣開展醫療幫扶工作。深入推進各鄉鎮衛生院和衛生室縣域內緊密型醫共體建設。持續抓好重大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100%。實行縣人民醫院醫師在各鄉鎮輪流坐診制度,2022年累計坐診200余天。實施優云鄉、下大武鄉標準化衛生院建設和醫療設備購置項目,加強基層醫護人員培訓,組織基層醫護人員能力提升培訓200余人次,選派12名專業技術人員赴上海及省州進修或參加業務技能提升培訓,逐步提升基層衛生院診療水平。五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召開貫徹落實全州第八次教育大會精神暨瑪沁縣教育工作會議,印發《瑪沁教育改革和發展行動計劃》及10個配套文件,扎實推動教育綜合改革。通過“三支一扶”考錄考試和人才引進項目及時充實基層教師隊伍。實施10個學校的“教育強國”建設項目,進一步完善鄉鎮學校教學設施。整合3個縣城學校資源,建立學校“片區聯盟”,實現教育資源共享共建,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針對小學數學、小學語文、初中數學和初中歷史等緊缺學科,面向社會招聘,補充教師55名,選派7名縣城學校的優選骨干教師赴鄉鎮學校開展支教工作。
經過三個多月的集中整改,我縣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個別問題還需要階段性整改,分別是:
1.常規巡視中反饋的個別建設項目未辦理草原征占用手續和個別單位未辦理不動產手續的問題。
2.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項巡視反饋的個別在建項目未取得草原征占手續的問題。
3.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項巡視反饋的個別貧困村投資入股的相關項目,2020年至今未按入股協議收到分紅的問題。
三、久久為功,常抓不懈,持續鞏固深化巡視整改成果
下一步,瑪沁縣始終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繼續盯緊盯牢、緊抓不放整改工作,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查漏洞、補短板,完善“長久立”的機制,堅決從根子上堵塞漏洞,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緊抓不放、持續用力,跟蹤抓好整改落實;對一些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問題,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大力開展綜合整治,做到工作力度不減、整改質量不降,真正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瑪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對整改工作開展不力、行動緩慢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倒查追責,切實將巡視整改過程轉化為糾正問題、改進作風、優化機制、提升工作的過程。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975-88380120;郵政信箱:青海省果洛州瑪沁縣大武鎮雪山路49號瑪沁縣委辦公室;郵編:814000;電子郵箱:glmqxwbgs@163.com。
中共瑪沁縣委
2023年5月4日